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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关于对水在线监测设备故障期间手工监测的问题
您好,领导,水污染源在线运维技术规范要求在线故障超过6小时要进行手工监测,对于间歇性排水的企业在线超过6小时,如何进行手工监测,是故障且连续排水超过6小时,还是6小时故障期间只要排水就要进行一次手工监测。 提交时间: 2024-01-08 14:50:08
回复日期: 2024-01-12 09:02 内容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自动监测监控设备故障期间,应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手工监测水污染物频次每天不少于4次,每次间隔不超过6小时。贵公司间歇性排水,在规定时间内发生排水则需按上述频次要求开展手工监测。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1。
关于VOC验收比对时间、运行比对时间的问题
9.3.2.2 进行正确度验收时,流速、烟温、湿度应采集不少于 5 个有效数据对,非甲烷总烃应采集不少于 9 个有效数据对;9.3.2.3 安装有氧气 CMS 装置的,应对其进行验收。进行正确度验收时,含氧量应采集不少于 9 个有效数据对。验收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验收检测,流速、烟温、湿度是否可以检测1天,采集5个有效数据对?非甲烷总烃和含氧量是否可以检测1天,采集9个有效数据对?2、于VOC运行比对时间的问题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中11.4 正确度核查:至少每 3 个月做一次正确度核查,将参比方法测定结果与 CEMS 同时段数据进行比对,数据对个数按 9.3.2.2 和 9.3.2.3 要求执行,记录格式参见附录 D。运行季度比对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流速、烟温、湿度是否可以检测1天,采集5个有效数据对?非甲烷总烃和含氧量是否可以检测1天,采集9个有效数据对? 提交时间: 2024-01-05 17:12:38
回复日期: 2024-01-09 15:40 内容回复: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技术验收和日常运行维护应参照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执行。附录A中规定取参比方法与NMHC-CEMS或氧气CMS同时段测定值组成一个数据对,参比方法与NMHC-CEMS或氧气CMS测定值均取标准干基浓度,每天至少取9对有效数据用于正确度计算,但应报告所有的数据,包括舍去的数据对,连续进行3d。 NMHC-CEMS日常运行比对检测的时间可参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问答选登中关于“非甲烷总烃日常运行检测比对时间”的回复,参照DB 32/T 3944-2020有关规定,规范性的日常运行比对检测应按照验收比对检测的规定执行,即需要每天至少取9组有效数据,连续进行3天。
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是否可以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领导您好,公司属于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且已取得CMA资质认定证书,1.请问该机构是否可以开展环评、验收、场调、应急预案、排污许可服务、自行监测方案等咨询服务工作?2.如果可以开展上述咨询服务工作,企业有哪些注意事项? 提交时间: 2023-12-07 17:06:52
回复日期: 2023-12-12 09:15 内容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取得CMA资质认定证书可以开展环评、验收、场调、应急预案、排污许可服务、自行监测方案等咨询服务工作。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认真做好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1。
咨询《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
我们企业是一家科研单位,现在环评办理中,排气种类主要有酸排(包括氮氧化物,HCL等),排气筒的高度可能达到45m,科研单位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应该比较低。办法第九条(一)规定“排污单位排气筒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监测因子至少包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我想咨询的是:1,高架源是怎么定义?我们这种高度可能达到,排放浓度比较小的属于高架源吗?2,如果非要安装在线设备,至少安装了NOx后,是不是别的污染因子也都要安装在线监测设备?非常感谢! 提交时间: 2023-12-04 18:13:46
回复日期: 2023-12-06 16:03 内容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依据《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第九条规定,贵公司废气排放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以及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安装氮氧化物自动监测设备。其他因子可暂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但需按自行监测指南要求定期开展手工监测。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1。
关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的相关问题
1、HJ355-2019文件中关于量程的设定要求: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 2~3 倍请问污水处理厂进口在线监测设备的量程是否也参照该要求执行,使用接管标准的2-3倍进行量程设定;2、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第六章比对校验排污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监测和校验。请问污水处理厂进口是否也要按照上述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监测和校验。 提交时间: 2023-11-29 11:05:43
回复日期: 2023-12-04 15:32 内容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回答一:《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5.1.1条要求,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2-3倍。其主要目的是能够监控到超标废水,并能准确测定。污水处理厂进口在线监测设备的量程也应参照该要求执行,使用接管标准的2-3倍进行量程设定。 回答二:污水处理厂进口应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要求委托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定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人工比对监测和校验。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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