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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危险废弃物
《固废法》等法律法规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但有些公司仅具有HW08收集资质,工厂产生的HW08是否也可以交给他们。 提交时间: 2019-07-15 10:33:16
回复日期: 2019-07-24 16:11 内容回复: 1、根据《固废法》,危险废物应委托给有资质单位收集、利用、处置; 2、危险废物收集证也属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一种; 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利用、处置前,应核实相应许可内容及条件。
危废回收利用企业能否接受催化剂生产厂家的来料加工粉碎业务
省环保厅专家领导:我公司是从事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回收利用企业,建有一条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回收利用生产线,产品主要供给国内催化剂生产企业用于脱硝催化剂的生产制造。现有部份催化剂生产企业在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了大批断面不齐、开裂、孔距和厚度不均等外观不合格的残次品,因部份催化剂生产厂家无相关的加工设备而无法自行处理,本着节约原料、降低成本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的想法,想委托我公司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品再次进行粉碎加工,将残次品变为生产原料用于催化剂的生产制造。  针对此情况我公司把握不准,特向省环保厅专家领导咨询请示,我公司能否接受催化剂生产企业提出的对残次品进行粉碎加工事宜?望专家领导及时给予答复为感! 提交时间: 2019-07-09 13:43:10
回复日期: 2019-07-24 16:07 内容回复: 1、请对照你公司环评,明确环评内是否具备相关工艺; 2、请对照你公司经营许可证中的许可条件,明确是否允许你公司接收催化剂残次品; 3、如对经营许可仍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发证部门。
关于2019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问题
尊敬的厅领导:江苏省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告》,里面明确要求排污企业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排污许可证,2020年1月1日起没有排污许可证禁止排污,同时规定了申领行业范围。但是我们企业的行业代码是2661,不在此次申领范围,我想请问我们的排污许可证该怎么申领?如果到2020年一月1日为止仍然没有取证,会不会造成企业收到相关处罚? 提交时间: 2019-06-15 13:29:32
回复日期: 2019-07-23 12:10 内容回复: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告》要求,行业代码为2661的企业应当在2020年申领许可证。需要说明的是,作为排污许可试点省,我省计划在2019年提前完成全部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目前正在向生态环境部提出申请,待生态环境部同意后,我厅将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补充通告》,届时行业代码为2661的企业也将纳入2019年许可证核发范围。请你单位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并及时关注我厅网站,了解最新政策要求。
3D打印服务行业不在环评目录是否需要做环评
3D打印服务为新兴的制造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明确分类,想咨询是否需要做环评 提交时间: 2019-07-09 15:44:49
回复日期: 2019-07-23 09:50 内容回复: 建议根据不同产品和工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评类别(例如,3D打印如生产金属制品,则应属于金属制品加工制造等) 答复单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纯电动汽车电磁辐射
您好,我前几天购买了长城纯电动车欧拉r1女神款,我每天要开车上下班大概3个小时,如果有电磁辐射,会对我造成低频率,长时间的累积损害吗?另外家里有老人和我近期有怀孕打算,是相当与要天天接受相当与全身打3个小时的手机辐射量吗?请如实回答。 提交时间: 2019-07-08 09:40:33
回复日期: 2019-07-19 09:55 内容回复: 电动汽车相关电磁辐射不属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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