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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1.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中,第4.0.17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的木质类板材,当内部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2.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中,第5.2.1中归档,高层住宅的顶棚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疑问:在高层住宅吊顶工程中,若顶棚局部存在电线、电器时,该局部吊顶的做法采用“轻钢龙骨+阻燃夹板+石膏板+无机涂料”,该位置的木质阻燃夹板应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第4.0.17满足≥B1即可,还是须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5.2.1的规定燃烧性能等级要满足A级?(备注:无电器、电线的吊顶做法为“轻钢龙骨+石膏板+无机涂料”,仅存在电线、电器的局部吊顶做法为“轻钢龙骨+阻燃夹板+石膏板+无机涂料”)2022-01-2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的第4.0.17条为非强制性条文,规定“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的木质类板材,当内部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其主要目的是防范电气火灾;第5.2.1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高层民用建筑内部顶棚部位应采用A级材料装修,其主要目的是为火灾风险较高的顶棚部位提供高等级的防火保护。《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 当中,如果不同条文涉及的建筑部位相同,应按照防火技术要求更加严格的条文选取装修材料。根据这一条文执行原则以及上述条文的强制属性,高层住宅建筑内部的吊顶工程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2022-03-02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5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置活动中包括倾倒行为,因为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运输单位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应当适用第25条。 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根据此条规定,任何单位(包含施工单位等)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应适用第26条。 上述两条规定有何区别呢?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又应当如何选择适用?2022-01-07
作为建筑垃圾处置从业单位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知晓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法律规定,出现违规应适用25条。除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出现违规应适用26条。2022-03-0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第十六条规定: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经查询,目前该指导规则的状态是“现行有效”。 请问,在民法典实施后,该条款是否会与民法典第278条中:“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规定冲突?在实际规则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的第十六条规定是否还有效并可执行?2022-01-19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行有效,其中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条款以《民法典》为准。2022-02-25
本项目危大工程于今年6月份前按照旧的《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231-2010)》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过专家评审并实施。现新的《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已于10月1日施行,本项目支架施工仍未结束,是否需要对方案进行修编?并按照新标准实施.2022-01-18
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T 231-2021,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在2021年10月1日(不含)之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相关建筑工程,已完成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设计和安装的,可执行原《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JGJ 231-201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鼓励采用新标准。2022-02-25
国务院印发的《城市绿化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未有“城市规划区”概念,且当前市级总规一般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特征询有关“城市规划区”的《条例》适用范围是否会有所修订?何时修订?2022-02-25
国务院印发的《城市绿化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未有“城市规划区”概念,且当前市级总规一般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特征询有关“城市规划区”的《条例》适用范围是否会有所修订?何时修订? 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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