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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LDAR检测是否需要资质?资质类型是哪些?
因LDAR检测第三方机构比较多,HJ 1230-2021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733-2014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这两个文件都是技术规范,企业在寻找ldar检测第三方时是否需要有这两个技术文件资质的单位,在ldar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报告中,是否需要有CMA资质盖章。 提交时间: 2023-07-04 09:19:47
回复日期: 2023-07-10 15:50 内容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若LDAR检测报告是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的行政以及裁决决定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或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需具有CMA资质盖章;若LDAR检测报告仅为公司内部管理使用,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和《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HJ 733-2014)的流程实施,确保仪器设备准确,其报告不需要CMA资质盖章。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请贵司进一步明确LDAR检测报告的用途以及地方环境管理部门要求,以判断是否需要CMA资质盖章。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2。
请问环评登记表备案后还要再自主验收吗
企业根据环境管理名录,只需要环评登记表。按照要求提交环评登记表且拿到环境部门审批过的备案号后,还需要企业再自主开展环评验收工作吗? 提交时间: 2023-07-06 10:43:45
回复日期: 2023-07-10 09:23 内容回复: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二、三条等现行法律规章,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没有做出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即不需要对环境影响登记类管理建设项目开展环保验收。
关于危险废物产生源标识的咨询
危险废物产生源标识是否继续使用 提交时间: 2023-07-05 16:50:45
回复日期: 2023-07-07 10:22 内容回复: 本次标签标识变更不涉及危险废物产生源标识,危险废物产生源标识仍需按要求设置并使用。
关于VOC国标和地标相关规定问题
领导您好;请问:1、国标HJ1286-2023和江苏地标DB32T3944-2020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是按国标执行?还是遵循,当地标某规则要求高于国标,应该优先执行地标高要求,这是否正确?2、HJ1286-2023和DB32T3944-2020相关规定针对设备初期调试周期(国标:要求3d,地标:要求7d)、示值误差计算(国标:标称±5%值或者±5%F.S,地标:标称值±3%)、示值误差检测周期(国标:每季度做一次,地标:每月最少一次)以上问题要求都不一样,到底应该怎么选择?日常运维工作按那个执行?请领导给与正确的答复,非常感谢。 提交时间: 2023-06-27 10:03:30
回复日期: 2023-07-03 15:03 内容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您的咨询,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部令第17号)“第五章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中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控制项目,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尚未制定适用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可以在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相应的监测分析方法,或者采用地方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适用于该控制项目监测的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实施后,地方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不再执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1286—2023)为2023年2月9日发布,将于2023年8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2023年8月1日前,应继续执行《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 32/T 3944-2020)有关要求,在2023年8月1日之后,应执行(HJ 1286—2023)的相关要求。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2。
废水测pH时同时测量水温
您好: 水质pH测量方法HJ1147规定同时报告水温,现行水温测量方法GB/T13195“适用于井水、江河水、湖泊和水库水,以及海水水温的测定”,并不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测量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pH时,能否使用GB/T13195测量水温?或是有其他适用的方法测量废水水温? 提交时间: 2023-06-28 09:25:46
回复日期: 2023-06-30 14:50 内容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要求,“水温、pH值等能在现场测定的监测项目或分析方法中要求须在现场完成测定的监测项目,应在现场测定”;水温测定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编制的《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水温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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