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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第二十七条第四款“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其中的“检测合格”是否有专业资质要求,即应理解为无检测资质的建设单位自行检查测试,还是理解为需有专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出具专业检测报告。2、建设部令第51号第二十八条已明确所需提交的3项材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可以将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作为其附件。其中的“消防验收申请表”是否需要有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检测资质的主体在申请表内签字盖章。2021-09-27
1.开展“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的技术服务机构无资质要求。   2.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可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附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应在“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处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并盖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机构无资质要求。2021-11-2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一施工总承包模式。”那么总承包是否包含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前期工作呢?还是说全过程承包就是对该项目从规划到竣工所有阶段的工程进行承包? 2021-09-17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规定,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2021-11-25
问题一: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合建,特别是与住宅建筑合建时,当建筑面积不大于四万平方米时,是否属于特殊建筑工程而必须履行消防验收手续?还是纳入其他建设工程而纳入消防验收备案的范围?是否将地下汽车库视为公共建筑来对待?   问题二: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如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某些商业综合体),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而必须履行消防审验手续?2021-09-27
问题一: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合建时,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含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问题二: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2021-11-23
分公司职工一级建造师可以注册在总公司吗?2021-09-26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人员,……提出注册申请。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一级建造师可注册在具有相应资质的总公司。2021-11-23
业委会将小区花园改建为电瓶车充电桩位,充电桩供小区业主共同使用,这种占用绿地的做法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吗?2021-09-28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小区绿地改建为电瓶车充电桩位”审批事项请向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咨询。202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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