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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 第二十条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 第二十一条 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这里文中的“按照规定”是指哪个文件规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请给予解释!2023-04-04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条有关内容,在执行过程中可参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911-2013)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标准和文件。   2、《规定》第二十一条有关内容,在执行过程中可参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20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GB 51210-2016)及《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 55023-2022)等,具体内容详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规定》第二十条、二十一条有关内容在执行过程中,还需符合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的地方标准及文件规定。2023-04-11
您好!按照《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中第二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现该政策已到期,请问如2022年5月20日前贷款从未逾期,2022年5月至12月31日未还款,2023年1月贷款转逾期后,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的应还未还是否计入逾期总期次,是否计罚息,是否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2023-04-03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规定: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具体问题请向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2023-04-11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单位或者个人处置”的行为能否继续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处置?还是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按照罚款数额较高的《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行处置?盼明示,谢谢! 2023-0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对于同一违法行为、多个法律罚款数额不同的情形,已作出了明确规定。2023-04-11
尊敬的部委领导,3月21日已公布第六批中国传统古村落名录,想请问第五批中国传统古村落名录公示的村落是否享受中央专项奖补资金,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铜山镇岭上吴古村落为第五批公示认定村落,4年过去了,财政专项资金和挂牌工作均没有,现在古村落年久失修,若不及时采取抢救性保护,将直接面临倒塌和损毁。想请教咨询一下此事,望领导关注。2023-03-31
2014—2019年,中央财政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给予每村300万元的资金补助,共支持了4350个传统村落完善村内道路、供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设施,2019年以后不再支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20〕227号)要求,2020年12月底前所有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都要设置标志牌,该村已于2019年6月完成挂牌。2023-04-11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2022年8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想问一下,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具体指的是哪些情形?建筑企业是否可自行选择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2023-03-29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要求,用人单位同意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依法签订用工书面协议。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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