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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事业单位改革后县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何去何从?
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即将完成,县区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目前有的变成了县区安全生产事业服务中心,有的直接并入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还在各县区应急管理局从事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依然是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应急管理部能否依据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给我们县区级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者明确能否依法参照《公务员法》为各省、市、区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统一全国县级层面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的编制属性。 咨询时间: 2020-03-30
感谢您的留言。根据中组部印发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规定,市(地)、县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回复单位: 安全生产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0-04-01
县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将何去何从?
目前,县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编制大部分都划归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没有专门的编制,人员本来配备的就不够标准,再加上这个职业目前普遍感到责任重大,风险高(各种追责)容易影响前途,想要进人,都没人愿来!执法领域改革中,目前也没有考虑到我们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如何进行,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县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能否从部级层面给我们提供解决符合新参公办法的政策和法律支撑?解决我们的后顾之忧,加强基层的执法建设。 咨询时间: 2020-03-30
感谢您的留言。安全生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正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研究推进。回复单位: 安全生产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0-04-01
规范执法应当与机构队伍建设并重
恳请应急管理部加快推动本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指导意见出台,切实把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并重。谢谢!! 咨询时间: 2020-04-01
感谢您的留言。安全生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正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研究推进。回复单位: 安全生产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0-04-0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归属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冠病毒)应急响应属于应急管理部的管理范围吗? 咨询时间: 2020-03-29
您好。根据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有关内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新冠病毒)应急响应主要在国家卫健委等部委。我部负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回复单位: 办公厅 回复时间: 2020-04-01
求领导为我们做主
2020年3月11日我父母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董家街道办事处东杨家村干活时,一堵墙倒塌导致我父亲和一块干活的李占营当场死亡,我母亲重伤在医院治疗,事发后我们我们求助历城区政府和董家政府,政府一直给我们推脱不给我们处理,踢皮球。 咨询时间: 2020-03-31
您好。您如果反映的是事故调查问题,建议您:可登录应急管理部政府门户网站信访举报栏目https://www.mem.gov.cn/hd/wsxf/进行在线举报或者纸质邮寄举报反映。若仅涉及事故赔偿问题(工伤、工亡赔偿),建议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相关问题。回复单位: 办公厅 回复时间: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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