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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矿山爆破作业人员已经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证,还需不需要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6.8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爆破证?
公安部《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里面的培训内容与安监总局特种作业培训大纲里的内容并不一致,安监总局特种作业培训大纲里有许多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点的培训内容,公安部门的并没有针对矿山特点的培训,两者的培训内容是有差异的,按理不能互相取代。但很多人认为只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证,就不需要应急部门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种作业爆破证了,请问是这样的吗?是或者不是的法律或文件依据是什么? 咨询时间: 2019-11-14
您好,根据职责分工,公安部负责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证书,目前应急管理部正在修改《特种作业目录》,拟不再把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人员作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回复单位: 安全生产基础司 回复时间: 2019-11-19
特种作业人员问题咨询4.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如何界定,其依据是那个文件。 (2)、目前很多制冷设备属于自控类型的机组,这种岗位人员是否还需要考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吗? 咨询时间: 2019-11-12
目前行业中确实没有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的法规和标准界定,应急管理部在今年也开展了《特种作业目录》修订征求意见,根据咨询相关专家意见,确定了一个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的界定标准,会在此次《特种作业目录》更新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和发布。回复单位: 安全生产基础司 回复时间: 2019-11-18
建议在网页上增加搜索项
应急管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浩如烟海,建议在网页上增加搜索项,不然太难找了 咨询时间: 2019-11-13
您好,网站首页及个页面右上角有搜索按钮,可以对全网站内容进行搜索。请您输入关键词或者关键信息进行所搜查询。回复单位: 办公厅 回复时间: 2019-11-18
特种作业电工体检合格的具体标准
特种作业(电工)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4.2 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高压电工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请教具体的体检合格标准,象公务员体检录入标准那样,对视力、色觉、听力、心电图等有明确的合格标准。医生不清楚电工的工作,怎么判断有无妨碍从事电工特种作业的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谢谢! 咨询时间: 2019-11-07
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号),取消的4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第22项和24项,已取消“体检证明”和“健康证明”,改为“个人健康书面承诺”。如您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需对自身健康情况进行个人承诺即可。回复单位: 安全生产基础司 回复时间: 2019-11-14
发布的新文件里有错误
因为不知道如何取得联系,所以才从这里留言!11月6日发布的,执法规范用语538号!里有个错误!(二)现场执法时,第6小项里,暴力,威胁阻碍执法时违反的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因为是本系统里的家人,所以看到文件后抓紧联系领导,尽早修订! 咨询时间: 2019-11-07
您好,经核,您提出的问题属实,目前已经整改。感谢您的帮助,欢迎多提意见建议。回复单位: 办公厅 回复时间: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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