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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过滤器是否属于工厂化预制管段
尊敬的总局领导,您好: 按照TSG D7006-2020<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压力管道组合元件中的工厂化预制管段应进行制造过程的监检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TSG D7006电子档中,工厂化预制管段是指制造单位在工厂内根据施工设计图将压力管道元件焊接组装后整体出厂的管道元件产品,包括未纳入压力容器管理的汇管、收发球筒、除污器、混合器、缓冲器、凝汽(水)缸、过滤器、分离器等。而正式发行的纸档规则中,删除了“包括未纳入压力容器管理的汇管、收发球筒、除污器、混合器、缓冲器、凝汽(水)缸、过滤器、分离器等”这一描述。 经咨询上海市监督管理部门,他们认为单独的过滤器不属于工厂预制化管段,不需要监检,如果过滤器上再焊接其它管段后一起出厂,需要监检。我们咨询江苏当地的监督管理部门,他们没有回复是否需要监检,请问: 1、单独的过滤器是否属于工厂化预制管段?是否需要监检? 2、按照质检办特〔2015〕675号文件,过滤器未纳入新特种设备目录,不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而按照TSG 07-2019中工厂化预制管段,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那么过滤器的制造单位是否需要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如果过滤器按照工厂化预制管段归类,那么与过滤器加工类似的视镜是否也按工厂化预制管段管理? 谢谢!留言日期:2020-12-1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22 1、请以总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规范内容为准。2、所述请依据《特种设备目录》《特种生产和充装许可规则》注E-4、E-5和设计选用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确定。3、许可、监检请查阅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例如过滤器按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应按《TSG 07-2019》取得相应压力容器的制造许可,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监检;如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压力管道定义范围的元件组合装置的应按《TSG 07-2019》取得相应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按《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进行监检。
液压导轨式升降平台
您好,我想咨询下。液压式导轨升降作业平台。升降高度5,1米,承载重量2T。这样的液压式升降机还属于特种设备吗?需要办理注册登记表。操作员证。年检报告吗?留言日期:2020-12-18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8 是否在监管范围,请你对照《特种设备目录》进行界定。具体产品划分,请你咨询相应标委会予以界定。
异地安装的起重机的首次检验
TSG Q7015-2016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的第七条规定:实施首次检验的起重机械,其产权单位应当在使用前向产权所在地的检验机构申请首次检验。现有新购置的一台电动单梁起重机,其产权单位在A市,现要安装在B市使用。产权单位在B市办理了开工告知后,按规则要求应向A市的检验机构申请首次检验。请问:按照属地原则,是否允许A市的检验机构到B市开展检验,如不允许,规则的第七条应如何执行?留言日期:2020-12-18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8 规定明确,请按规则执行,具体情况,请你与当地市场监管局沟通处理。
关于咨询非标行车、升降平台事宜
您好,本人想就行车、升降平台等事宜咨询一下,近来来企业内大量使用到行车、升降设备,按要求3吨以上行车,500公斤以上的升降平台作为特种设备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日常监管,但是目前企业中还是有很多不在此标准内的设备在运行,本人特此想咨询一:3吨以下行车、500公斤以下升降平台、升降设备的使用,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日常监管、执法?是否要区分有无地坑、有无什么通道等,还是不管什么,都是由那个部门监管日常使用?咨询二:很多行车都标注2.9吨来躲避监管,实际吊装能力不止3吨,简易升降平台也是,标注500公斤以下,实际运送能力大于500公斤,针对情况应该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检查、检验、纠正、日常监管、执法?咨询三:目前企业内还有用到很多没有地坑,只是放在地面的普通的液压升降平台、电力驱动的平台、油葫芦类的平台。这一部分设备,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日常监管、执法?咨询四:企业内还有很多油葫芦、电动的移动式的简易吊装工具,这部分由哪个部门依据什么条款进行检查、日常监管、执法?特此咨询,谢谢 留言日期:2020-12-16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6 你咨询的内容较多,根据留言内容,答复如下: 1、特种设备依据《特种设备目录》实施监管。 2、具体产品的归类及相关要求,请你咨询相应标委会进行界定。 3、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违法判定及处罚问题,不宜采用公众留言的方式答复,请你们按照行政处罚的程序,组织研究处理意见。
小型手动液压堆高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
你好! 想咨询一下小型手动堆高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根据目录,提升0.5吨以上,提升高度2米以上,是属于目录内,但是根据《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规程》,又不属于机机动车。只是手动液压提升,人工推到所需位置。望解答!留言日期:2020-12-1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0-12-14 具体产品,请你按照《质检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自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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