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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关于明确兼职安全管理员是否需要取得安全管理员证的提问
尊敬的总局领导: 在查找兼职安全管理员是否需要取得安全管理员证的留言时,发现, 留言日期:2020-05-29,xuyi提出的“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要考有安全管理人员证?”贵局于2020-06-03回答“兼职可以不需要。”;留言日期:2019-08-08,87822002lgq提出的“请问:根据TSG08-2017 2.4.2.2.2第二款规定配备的兼职安全管理员需要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吗?”贵局于2019-08-13回答“需要。” 故请明确下兼职安全管理员是否需要取得安全管理员证,建议对两个答案进行修正,谢谢 留言日期:2021-02-01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03 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2.4.2.2.2第二款配备的兼职安全管理员,可以不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感谢您的建议。
磁力起重作业尚存“三大隐患”应归什么部门监管有待进一步明确
尊敬的领导、专家好!感谢你们的耐心赐教。磁力起重作业尚存如下“三大隐患”: 隐患一:先天不足 起重机械其它联结附件破断载荷系数都大于等于5.5,而起重永磁铁目前最高的安全系数(实际上是破断载荷系数)只有3.5,其联结强度“天生”偏低41.7%;起重电磁铁(即电磁吸盘)目前的安全系数(实际上是破断载荷系数)只有2.0,其联结强度“天生”偏低66.7%。偏低如此悬殊的原因是“不能脱离国情”和现时技术壁垒。 隐患二:后天残缺 有数据显示:部分大型企业在用的起重永磁铁合格率只有4.7%,不合格率超过了95%,有21.4%起重永磁铁安全系数低于国家标准的50%。近期上海某大型国企对在用起重永磁铁第一次进行安全性能复测,结果是安全系数合格率为“0”,其中2010年8月购入的10t和15t永磁铁的额磁实测为3.5t和5.6t,低于标准规定65%以上,但盲目冒险使用了10年。原因是缺少有公信度的“首次检验”门槛、监管滞后和恶性竞争所致。 隐患三:隐形超载 起重磁铁始用40余年来,用户习惯于用“估重吸运”避免超载,但“不能目测”的磁力受安全系数达不达标、材质状况可能不同、氧化铁皮有厚有薄、重物表面存在不平度变化、工件温度和环境温度存在差异、材料本体厚薄有异、工件弹性挠度各不同、吸持重心偏离差异、异物气隙或多或少等10余种因素影响,被吸持悬挂重物的牢靠性动态变化很大,现场来不及也无良法进行准确甄别。这种不受控制的动态牢靠性也就是磁力起重作业的“隐形超载”或“冒险超载”。原因是“无可奈何”。 “三大隐患”肆虐了40余年,网查可知至少导致6起工亡事故,大部分用户或大或小、或多或少都出现过“重物失控坠落”伤人毁物的安全事故,用户不可能也没必要上网自亮家丑。 首检、定检、修检、型检是克服安全隐患的有效抓手,“首检”和“型检”可以有效地截断“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定检”可以督促和监控起重磁铁持续“合格”;“修检”可以监控修复后产品仍然“合格”。 原国家安监总局关注过“三大隐患”,2016年强标立项“2016-30《磁力起重器安全规程》”,2017年底完成了“AQ标准评审”流程。2018年考虑到磁力起重器是起重机械的吊具附件,特种设备颁布的TSG-Q7015-2016、TSG-Q7016-2016《检验规则》给出了电磁吸盘应“首检”“定检”“修检”的规定,为避免“安全监管行业交叉”,在起重机械标委会的“建议”下暂停了AQ标准后续流程。 也许是由于起重磁铁未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小安全”监管范围,或许是2016年《检验规则》提出的电磁吸盘应按照“相应专业标准”进行“首检”“定检”“修检”《检验规则》不便给出细则,宣贯和落实至今仍不太明晰。 由江西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主导编写、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发布的T/CMISHA 2001-2019《磁力起重装置安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给出了克服“三大隐患”的详尽细则;2020年5月被江西省标准化研究院评级为“优于”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及国外先进标准;GB/T 1.1-2020《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8.6.3.2条把团体标准明确为可引用“文件清单”;2020年底开放了资质认定“行政许可”。 如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将《检验规则》给出的“按照相应专业标准”进行“首检”“定检”“修检”“型检”规定宣贯落地,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现场监督时“明确提出”起重机械联结附件应使用“合格”的起重磁铁,“三大隐患”即可一呼百应地根除。 谢谢赐教,不胜感激!留言日期:2021-01-31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01 涉及修改完善相应标准的问题,请你与相应标准起草制定或发布单位沟通;涉及相应检规问题,你已经留言了,我们正在安排调研,这个需要过程,需要程序等,目前阶段,请依据相应检规执行。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日期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日期,按照Q7015-2016规定以停用后重新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企业可以自行停用几个月,把不同检验日期的设备更改到相同检验日期吗?留言日期:2021-01-3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01 请你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及《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之规定。
主支撑腿是指门式起重机的门腿吗
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提到,主要受力结构件,特指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其中主支撑腿指的是起重机的哪个部件,是指门式起重机的门腿吗?留言日期:2021-01-2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01 请你阅研《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明确起重机械有关名词术语含义的通知》(特设局函[2020]47号)及《起重机械型式试验规则》(TSG Q7002-2019)相关内容。
电动单梁起重使用防爆部件的疑问2
我的留言:电动单梁起重使用防爆部件的疑问留言日期:2021-01-27 总局领导您好: 现发现一企业的喷漆车间安装了两台电动单梁起重机(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相关资料均为电动单梁起重机),但该起重机的零部件如:电气控制柜、电动葫芦、起重量限制器、控制器等均为防爆型部件。请问实际检验中应当如何检验? 回复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回复时间:2021-01-28 你所提事宜,是否为防爆型电动单梁起重机,需要你进一步确认,如果是,就应归于防爆桥式起重机,并依据相应检规处理。如果涉及违规行为,请你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反映。 不是防爆型电动单梁起重机,因为该起重机的产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整机型式试验证书等相关资料均为普通的电动单梁起重机品种。但其零部件均使用了防爆型部件。这种情况是否允许?留言日期:2021-01-2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01 请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及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实施监管,需要提醒的是,安全技术规范是最底要求。具体问题请自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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