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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关于液相导热油锅炉膨胀罐调节容积
《锅规》11.4.7液相系统膨胀罐中要求:“(3)、膨胀罐的调节容积不小于系统中有机热载体从环境温度升至最高工作温度时受热膨胀而增加容积的1.3倍;(4)采用高位膨胀罐和低位容器共同容纳整个系统有机热载体的膨胀量时,高位膨胀罐上设置液位自动控制装置和溢流管,溢流管上不装设阀门,其尺寸符合表11-1的规定。” 在安装过程中碰到如下不同见解: (1)、这里所指低位容器是否可以是11.4.8条中的有机热载体储罐,还是必须要单独一个容器? (2)、条文(3)款中的“系统中有机热载体从环境温度升至最高工作温度时受热膨胀而增加容积”与条文(4)款中的“整个系统有机热载体的膨胀量”是相同的一个量,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3)、条款(3)中的膨胀罐的型式可以是单独一个膨胀罐,也可以如条款(4)中高位膨胀罐和低位容器的组合型式? (4)、如果问题(3)是成立的,那么条款(3)中的膨胀罐的调节容积不仅仅考虑高位膨胀罐的调节容积,也可以考虑低位容器的调节容积,如高位膨胀罐的调节容积无法达到1.3倍的要求,但高位膨胀罐+低位容器的调节容积达到1.3倍要求,也是满足条款(3)的要求,这样理解是否正确?留言日期:2021-02-09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19 1.请按照《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1.4.7膨胀罐的设计要求;2.是;3.是;4.是。
关于《锅炉定期检验规则》内部检验项目中,锅筒与锅壳检验的相关问题
总局专家:您好。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TSG G7002-2015)中,关于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内部检验项目及内容,涉及锅筒、锅壳部件的检验规定如下: 2.5.2 锅筒、锅壳、炉胆、炉胆顶、回燃室、下脚圈、冲天管和集箱 (4)抽查锅筒底部,管孔区、水位线附近、进水管与锅筒或者集箱连接处、排污管与锅筒或者集箱连接处、炉胆的内外表面、立式锅炉的下脚圈、集箱内外表面,是否有明显的腐蚀、磨损减薄; (5)从锅筒内部检查水位表、压力表等的连通管,是否有堵塞。 (9)抽查锅筒、锅壳、炉胆、炉胆顶、回燃室、集箱介质侧,是否有结垢或积碳。 以上条款,对部件锅筒、锅壳进行了严格区分。请问总局专家: 问题1:因为第2.5.2款的标题是将锅筒、锅壳明确分开表述的,我部一直认为本条款中所表述的“锅筒”特指水管锅炉的锅筒;“锅壳”特指锅壳锅炉的锅壳;锅筒是不包含锅壳的。不知这种理解是否正确? 问题2:第(4)、(5)项中描述的对“锅筒”的内部检验项目,是针对水管锅炉的锅筒要求的;对锅壳锅炉的“锅壳”进行检验时不需要进行。不知理解是否正确? 请总局专家明示!万分感谢!留言日期:2021-02-1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19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2.5.2(4)(5)规定的检验项目适用于“电站锅炉以外的锅炉”的锅筒和锅壳的检验。
关于新《锅规》中水(介)质定期检验报告出具的相关问题
总局专家,你好! 新《锅炉安全技术规程》将于2021年6月1日施行。 新规程中要求锅炉外部检验时要同时进行水(介)质定期检验,并且外部检验报告要包含水(介)质定期检验报告。 水(介)质定期检验报告包含检查水处理情况、检查水处理记录、取样检验水(介)质质量等项目。 请问专家: 问题1:水(介)质定期检验中检查水处理情况、检查水处理记录项目等现场检查项目,由锅炉检验员(未持水质证)进行是否可以?还是必须由持证的水质检验员进行? 问题2:水(介)质定期检验报告的审核能否由锅炉检验师实施,还是必须由持证的水质检验师实施? 请总局专家明示!万分感谢!留言日期:2021-02-1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19 需要具有锅炉水(介)质处理检测人员资格。
关于锅炉范围内分汽缸检验的相关问题
总局专家,新年好!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3.4.1.1指出:锅炉房内的分汽(水)缸随锅炉一同办理使用登记;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1336 号)》第六条“关于分汽(水、油)缸”指出:属于锅炉范围内的分汽(水、油)缸......一般应随锅炉本体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以蒸汽锅炉的分汽缸为例,请问专家: 问题1:如果在锅炉房内,有多个分汽缸串联,是否都视为锅炉范围内的分汽缸,全部与锅炉一并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还是只把与锅炉连接的第一个分汽缸视为锅炉范围内的分汽缸? 问题2:如果分汽缸不在锅炉房内,而在隔壁的生产车间,但是这个分汽缸为锅炉主蒸汽管道连接的第一个分汽缸。这个分汽缸是否需要可以随锅炉本体办理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 还是应该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并视为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 请总局专家明示!万分感谢!留言日期:2021-02-10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19 请依据《锅炉安全技术规程》1.2.2,判断是否在锅炉范围内。
冶炼系统用的余热锅炉属于电站锅炉吗
我单位冶炼系统用余热锅炉,主要为解决冶炼过程中烟气温度过高所用,压力为4.6MPa,锅炉本体多为管束、水冷壁等,无省煤器、亦不需要燃料。该锅炉产生的蒸汽主要用于生产系统分配使用,但因量过大,剩余的蒸汽接入发电机。在此想问一下,我单位的锅炉是否属于电站锅炉,相应的判断依据和管理标准能否同时给予明确一下。谢谢!留言日期:2021-02-17
回复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时间:2021-02-19 所述锅炉应满足《锅炉安全技术规程》中余热锅炉和电站锅炉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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