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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2018年6号文件
固废“废塑料”类:从2017年39号文件“非工业”类,到2018年6号文件“工业类”。那么“非工业类废塑料”是不是就不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提交时间: 2020-07-01 08:56:29
回复日期: 2020-07-03 11:23 内容回复: 您好,海关编码不分“工业类废塑料”和“非工业类废塑料”,统称“废塑料”,而废塑料是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的,不允许进口。
关于纺织企业定型加工的问题
我想咨询一下,一家纺织企业,生产工艺为涤纶→并丝→倍捻→整经→织布→定型→摇粒→梳毛→烫光→检验→成品,不涉及染色处理。项目拟建于乡镇工业园内,无印染定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中将定型设备列为印染生产单元。请问此类无染色的,单纯织造中的定型工艺是否必须在有印染定位的园区中进行? 提交时间: 2020-06-28 11:21:29
回复日期: 2020-07-02 17:21 内容回复: 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纺织印染工业》中定义,印染指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及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包括前处理、染色、印花、整理(包括一般整理与功能整理)等工序。若您所咨询的项目,无上述工艺,可按纺织企业管理。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排污,是否需要获得CMA资质?
为了能适应国家对企业环境保护特别是排污的要求,我们公司想通过建立公司自己的排污监测系统来提升我们自己的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 我们在查阅生态环境部于2017年4月25日发布并于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的过程中,了解到排污单位如果进行排污自行监测,需要建立质量体系(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的“6.1 建立质量体系”)。 请问:1、我们公司开展排污自行监测工作的话,是否需要获得中国计量认证资质(简称CMA资质,即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2、我们公司出具的排污自行监测报告,是否可以做为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我们公司排污情况的报告? 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提交时间: 2020-06-23 08:07:59
回复日期: 2020-07-01 14:43 内容回复: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有三种方式:手工监测、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其中手工监测分为委托手工监测和自行手工监测。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均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国家对排污单位自行手工监测的检查内容包括:1.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是否与方案一致。2.监测人员是否持有相关上岗证,持省证或企业自认定支撑材料、培训材料均可。3.实验室设施是否能满足分析基本要求,环境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在测试区域监测项目相互干扰的情况。4.仪器设备档案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张贴唯一性编号和明确的状态标识;是否存在使用检定期已过期设备的情况。5.是否能提供仪器校验/校准记录;校验/校准是否规范,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6.是否能提供原始采样记录;采样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是否至少两人共同采样和签字;采样时间和频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是否能提供监测样品等需要交接的样品交接记录;样品交接记录内容是否规范、完整。8.是否能提供样品分析原始记录;对原始记录的规范性、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审核。9.是否能提供质控措施记录;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内容是否准确、完整。综上,排污单位采取自行手工监测的方式开展自行监测,是不需要获得CMA资质的,但需要建立质量体系,并确保质量体系正常运行。质量体系正常运行下产生的自行监测报告,可以作为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污情况的报告。如果排污单位对外提供服务、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需获得CMA资质。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
在常熟市设立一家二级专科医院,需要去哪里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提交时间: 2020-06-28 17:26:37
回复日期: 2020-06-30 15:15 内容回复: 6月30日15时电话联系咨询人。 1. 生产医疗自用的短半衰期放射性药物;2.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3. 销售、使用Ⅱ类放射源;4. 医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以上四类辐射安全许可证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核发,其它都由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相关许可办理事项可以在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2017年39号文件“固废禁止进口目录”是否已废止
2018年6号公告最后有写道:《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那是不是2017年39号公告目录废止,以2018年6号公告目录作业? 提交时间: 2020-06-29 08:27:44
回复日期: 2020-06-29 16:41 内容回复: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等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坚定不移抓好禁止洋垃圾进口这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举措,对《进口废物管理目录》进行了多次调整,您所称的2018年6号公告仅为其中一次调整,后续还有2018年68号公告等,对废钢铁等8个品种固体废物进行调整,并同样注明“2017年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具体执行目录可向您所在地负责进口废物审批部门,或生态环境、商务、发改、海关等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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