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VOCs活性炭检查违法问题
近期,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大气2号专项执法行动(“活性炭”专项执法行动),有力打击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直排偷排等违法行为。共检查企业461家,发现生态环境问题926个。
1.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填充量不足,未按环评要求填充;
2.有配套的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开启,但设施内未安装活性炭;
3.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箱内未有活性炭;
4.活性炭吸附装置炭箱中,活性炭颗粒均仅装填至炭箱三分之一高度,部分熔融挤出VOCs废气未经活性炭有效吸附处理即通过排气筒排放。
5.有配套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未运行,无活性炭更换记录。
6. VOCs治理设施未开启,喷淋塔未进行水喷淋,活性炭箱内的活性炭表面积漆腐蚀严重,同时,该单位未能提供活性炭更换记录及活性炭质量合格相关证书。
7.活性炭箱内过滤棉损坏,部分活性炭填充位活性炭块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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