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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全国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何时能参公??
尊敬的部委领导: 全国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人员,因为工资低,待遇差,大部分男同志还光棍儿呢。我们买不起房,买不起车,指望待遇能上来,岗位能升一级,今后的生活能更好。我们长期泡在工作中,天天加班,天天工作,周末及节假日已经对应急一线的员工们没有概念了。我们希望,应急管理部的领导们,能给予全国一线的员工们,解决工资低,待遇差的问题。如果不解决,我们只能找关系,找门路,调离应急部门。 咨询时间: 2020-07-02
感谢您的留言。根据中组部印发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审批办法》规定,市(地)、县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参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回复单位: 安全生产执法局 回复时间: 2020-07-07
村官乱挖石头,破坏耕地,县里不执法部门来查处。
宁海县跃龙街道元峰村村会叶家通在村后金解山山塘上边的山上乱挖石头,破坏耕地,导至水地流失严重。 咨询时间: 2020-06-30
您好,经查,您反映的问题不在我部职责范围内,建议您向自然资源部门反映相关问题。回复单位: 办公厅 回复时间: 2020-07-02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 范围释义
第四条 下列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三)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 是否可以理解为,当企业生产的化学品,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不超过1吨,就可以免于检测。例如我开发新化学品,研发共对方用于研究,产量只有100kg,就可以免于此鉴定和分类。 咨询时间: 2020-06-22
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第四条规定“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对于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未超过1吨的化学品可以免于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建议此类化学品的生产者也应该掌握化学品的基本危险性信息,加强安全管理。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司 回复时间: 2020-06-26
乙醇消毒剂的生产是否还需要申领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按国家卫健委监督管理的消毒产品许可生产及上市的皮肤、黏膜消毒剂-乙醇消毒液(剂)产品,是以食用酒精为主要原料和纯化水及护肤剂等配伍的消毒剂,是传统消毒用品,和白酒的历史一样长久,用途非常广泛。请问该消毒剂的生产是否还需要申领危化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咨询时间: 2020-07-11
已电话沟通回复,感谢对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司 回复时间: 2020-07-17
不在2015版名录内的危险化学品存储问题咨询
老师您好, 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化学品不在2015版危险化学品名录内,且主要危险组分含量<70%,但其危险特性符合危险化学品判定原则,是危险化学品。针对此类产品我们有以下问题请教:(1)此类产品是否适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监管要求?是否属于《条例》第三条的定义范围?(2)此类产品是否可存储于不具备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的普通货物仓库?需要什么其他储存条件要求吗?谢谢! 咨询时间: 2020-07-13
已电话沟通回复,感谢对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司 回复时间: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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