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50014332 / 18912631321 / 13308627502(武汉)

互动问答

苏环函(2018)48号
查询苏环函(2018)48号原件 提交时间: 2019-06-19 17:30:35
回复日期: 2019-08-08 09:38 内容回复: 经联系,咨询人本人告知已获取该文件。
一般可回收废弃物处理
我公司产生废纸箱、塑料、木制托盘等一般可回收废弃物,计划委托外省可回收废弃物的公司处理,是否需要办理跨省转移手续?盼复,谢谢! 提交时间: 2019-07-05 15:24:01
回复日期: 2019-08-08 09:32 内容回复: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第五十九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因此,属于一般固体废物且不跨省进行贮存、处置的,依法不需要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
关于污水厂活性炭再生
1、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在工艺末端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并配套活性炭再生装置,本身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是否和污水处理厂相关环评手续一起办理即可?2、该套活性炭再生装置能否为其他的单位再生活性炭?如果可以,需要办理什么手续?谢谢。 提交时间: 2019-06-20 16:11:22
回复日期: 2019-08-05 17:03 内容回复: 需办理环评手续,可以一起办理,如吸附工艺产生废活性炭属于危废,该装置在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证前,不得处置其他单位再生活性炭。
关于浸胶工艺的废水污泥再干燥的是否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问题
我单位为生产轮胎帘子布及工业布。2019年我司对废气处理设备进行改造升级,由原先水洗处理设备改为RTO设备,并编制了《环保设施提升综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升改造项目中涉及对此工段的废水污泥进行烘干脱水处理内容。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我司与当地环保审批部门对于该部分内容申报存有异议:当地环保审批部门: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三十四、环境治理业/100/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利用及处置,需编制环评报告书。我司认为:1) 公司技改项目中,污泥干燥项作为废水处理流程内一个环节,仅对污泥进行干燥脱水,并将干燥过程中的挥发气体均收集至RTO设施进行处理,未涉及重大环境影响。2) 本单位分类为纺织类,此污泥再干燥应作为废水处理流程内的一个环节,且不属于“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也不涉及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项”. 基于以上两点我司认为该项目中污泥处理系统只需要在《技改环境影响报告表》内进行相关叙述即可。不需再另行编制报告书。以上为我司个人理解,还望领导能给予指导,谢谢! 提交时间: 2019-06-20 10:28:39
回复日期: 2019-08-05 16:59 内容回复: 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7工业废水处理”中其他,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咨询《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疑问
厅长: 您好!我单位计划在苏州市吴中区新建零部件加工项目,含有铝压铸工艺,压铸工艺所使用能源为天然气。发改备案已通过,请问《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零部件加工项目(含铝压铸工艺)是否属于禁止类?可否申报环评? 提交时间: 2019-06-18 13:46:16
回复日期: 2019-08-05 16:53 内容回复: 零部件加工项目铝压铸工艺是否属铸造产能,建议直接咨询工信部门。如属于铸造产能,按照2019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规定(我省为重点区域之一),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好铸造建设项目源头关口,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环评审批。对确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物料储存、输送等环节,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应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重点区域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并将产能置换方案报送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征求省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后审核,并公示、公告。
目前在第57页, 共有179页, 共有895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5556575859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庄工  15250014332

邮箱:zhuanglingli@bofety.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1.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