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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江苏省环保信用评比
您好,请问江苏省内的企业环保信用大约何时公布? 提交时间: 2018-10-15 11:43:37
回复日期: 2018-11-02 11:10 内容回复: 目前我厅正对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进行重大调整,为保障新旧评价办法顺利过渡,决定2017年度国控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暂停。
关于企业环保信用
您好,做为一个一直非常关注环保问题的市民,我注意到目前尚未公布省内全部企业的环保信用灯号,请教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的审查结果会何时公布,谢谢。 提交时间: 2018-10-13 10:48:34
回复日期: 2018-11-02 11:09 内容回复: 目前我厅正对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进行重大调整,为保障新旧评价办法顺利过渡,决定2017年度国控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暂停。
2017年度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公布
2017年度全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公布,什么时候发布? 提交时间: 2018-10-30 10:59:55
回复日期: 2018-11-02 11:08 内容回复: 目前我厅正对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进行重大调整,为保障新旧评价办法顺利过渡,决定2017年度国控重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暂停。
停炉申报
请问:我是江苏省化工企业自建固废焚烧炉(不对外经营)管理者,目前焚烧炉处于试运行阶段,我想咨询的是,在固废焚烧炉停炉检修和开机是否需要向省环保部门申报?如需申报,申报的联系方式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或邮箱,请告知。谢谢! 提交时间: 2018-10-24 15:35:37
回复日期: 2018-11-02 08:50 内容回复: 目前国家对自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有如下相关规定有: 一、根据《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11〕19号),自建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等相关标准要求,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按照所在地环保部门要求定期对自建焚烧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其中二恶英排放情况每年至少监测一次;要将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依法向环保部门申报。 二、根据《固废法》第三十四条,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江苏省新生活环境保护与治理宣教中心 ‍
这个中心打电话说要免费到单位培训环保健康知识普及,说曾隶属江苏省环保厅,想问一下这个中心是官方的吗?还是个骗子? 提交时间: 2018-10-26 14:55:52
回复日期: 2018-10-29 08:50 内容回复 : 江苏省新生活环境保护与治理宣教中心与省环保厅无任何关系。 郑重申明,从未授权(指定)此机构代为组织任何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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