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50014332 / 18912631321 / 13308627502(武汉)

互动问答

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中喷涂水性漆废水是否需要上在线 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汽车制造业中,废水总排口监测点位分类有以下几类:10吨油性漆以上、10吨油性漆以下、无喷涂三种类型;现有一家企业采用水性漆,喷涂量5t,喷漆环节无废水产生,但整体工艺中有水洗废水、脱脂废水产生,请问总排口是否需要安装pH 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磷酸盐等在线监测,盼复。2024-07-23
你好,企业为涉及涂装工序的汽车制造业,其废水排放口最低监测频次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 1086-2020)表1确定。若根据江苏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企业属于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的,则生产废水总排口需安装在线监测,否则无需安装。存在其他情形或要求的,从其规定。
梭氏燃气炉折算问题 老师:您好!检测梭氏燃气炉废气排放口,测得含氧量为20.9%,执行标准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28-2020),排放浓度是否需要折算?2024-07-19
您好,需要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28-2020)相关要求进行折算。
噪声最大值评价 厂界噪声昼间需要评价最大值么?GB12348标准里最后6.2需要用max评价代表昼间夜间都需要么?4.1.2和4.1.3给了夜间频发噪声和偶发噪声限值,没有给白天的,有没有标准明确给出昼间不需要最大值评价的,谢谢?2024-07-17
您好!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规定了厂界环境噪声的排放限值以及夜间频发、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限值要求;标准GB12348未对昼间频发、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限值进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工业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居民如遇相关噪声污染等影响居住、睡眠环境,可以积极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共建和谐居住环境。
CEMS设备中的含氧量多久校准一次安装在烟囱上的原位式氧化锆,测量烟气中的含氧量。请问多久进行一次含氧量的校准。是一周还是15天。是不是引用HJ-75 2017规范中的“无自动校准功能的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CEMS每15d至少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这一条。2024-07-11
你好!标准《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规定了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无自动校准功能的直接测量法气态污染物CEMS每15d至少校准一次仪器的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无自动校准功能的抽取式气态污染物CEMS每7d至少校准一次仪器零点和量程,同时测试并记录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关于污水厂进水口CODcr在线监测仪器运行维护的相关问题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3-2019)以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规范中第1条“适应范围: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部分,水污染源排放口、流量监测单元、监测站房、水质自动采样单元及数据控制单元的建设和验收要求”,并未提及水污染源(污水厂)进水口,当下污水厂进水口安装的CODcr在线监测仪器日常运行是否必须按照以上HJ 353、HJ354规范标准进行安装和验收,并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对应执行运行维护;2、如果按照HJ 355规范标准执行运行维护工作,那么我们日常运行工作中发现有污水厂进水口COD在线监测仪标样数据每次比对合格,但在进行实际水样比对工作时,在线监测仪器数据与实验室数据经常比对不合格,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通过修正仪器工作曲线斜率K和截距B方式,以达到规范合格要求;另外如果可以修改,那么修正斜率K值和截距B值,应如何确定,是否可以参照HJ 353标准中TOC和CODcr转换系数的确定方法执行。2024-07-05
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验收条件及验收程序,因此污水厂进水口安装的CODcr在线监测仪器的验收应参照标准HJ 354执行;若进行实际水样比对工作时,在线监测仪器数据与实验室数据经常比对不合格,应参照标准HJ 355要求,对仪器进行校准和标准溶液验证后再次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如第二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仍不符合HJ 355规定时,仪器应进入维护状态,同时此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至上次仪器自动校准或自动标样核查期间所有的数据按照 HJ 356 的相关规定执行;《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中规定自动监测设备或者设备核心部件更换、采样位置或者主要设备安装位置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排污单位应重新组织验收,并报所在地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目前在第179页, 共有179页, 共有895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175176177178179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庄工  15250014332

邮箱:zhuanglingli@bofety.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1.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