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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问答

HJ 777-2015 环境空气采样体积表示方法
HJ 777-2015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环境空气采样体积表示方法是否需要参照规范要求 环境空气体积用实际采样体积表示 提交时间: 2022-05-24 11:20:19
回复日期: 2022-05-26 16:16 内容回复: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31号)要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氮氧化物等气态污染物浓度为参比状态下的浓度;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10μm)、颗粒物(粒径小于等于2.5μm)、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铅、苯并[a]芘等浓度为监测时大气温度和压力下的浓度。 因此《HJ 777-2015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如用于测定《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修改单(公告2018年第31号)中规定的总悬浮颗粒物及其组分中金属元素浓度的,采样体积用实际采样体积表示。
关于废水氨氮在线安装的要求
尊敬的省生态环境厅,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九条(六)中提到了“日均排放氨氮10千克以上的安装氨氮自动监测仪”。目前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中按照相关申领技术规范不要求安装氨氮在线,企业也未安装氨氮在线。最近张家港保税区发文(张保安环【2022】11号)要求所有保税区内的企业对照苏政办发【2019】15号文中第5条“...企业污水预处理排口(监测指标含CODCr、氨氮、水量、pH、具备条件的特征污染物)、雨水(清下水)排口(监测指标含CODCr、水量、pH等)设置在线监测......“,要求企业的雨水、废水排口装氨氮在线。请问,江苏省厅2021年的管理办法和2019年的15号文,企业以哪个为准,非常感谢您的指导!!! 提交时间: 2022-05-17 16:04:05
回复日期: 2022-05-23 19:02 内容回复: 你公司“关于废水氨氮在线安装的要求”留言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根据你公司的提问,经研究,答复如下: (1)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第二十条要求“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根据你公司排污许可证(91320592628490666N001V),你公司属于“重点管理”类别,因此应当依法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2)你公司位于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企业污水预处理排口(监测指标含CODcr、氨氮、水量、pH、具备条件的特征污染物等)、雨水(清下水)排口(监测指标含CODcr、水量、pH等)设置在线监测、在线质控、视频监控和由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对照该意见要求,你公司应在污水预处理排口安装废水氨氮在线监测设备。为强化企业自身排污管理,雨水排口建议参照污水预处理排口做法,安装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3)你公司已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排放废水、废气污染物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同时,根据你公司所处行业类别,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3—2020),你公司废水主要排放口监测指标应包括“氨氮”,因此你公司应在污水预处理排口安装废水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为强化企业自身排污管理,雨水排口建议参照污水预处理排口做法,安装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的工作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您可以电话联系我们:025-58527571。
退休人员担任编制主持人事宜
有注册工程师证书,已退休,公司拟聘用其作为编制主持人。咨询当地社保,无法购买社保。 请问:这种情况,已订立合同,已退休,是否可以作为编制主持人? 提交时间: 2022-05-17 16:28:14
回复日期: 2022-05-23 11:37 内容回复: 感谢您的来函,根据您的表述,答复如下: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9号令)第10条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为编制单位中的全职人员”。2、9号令配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第24条明确,全职情况材料是指在从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费记录。故退休人员不可以担任编制主持人。
关于废气采样孔安装采样平台
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5.1.5必要时应设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工作面积。。。。,根据此规定,我们的理解是如果不能使采样人员安全、便捷的进行采样工作,才需要安装采样平台,而不是所有2米以上的采样孔都必须安装采样平台。请问我们企业自有的曲臂升降车完全符合采样需求,是否可以不安装采样平台,在检测采样时使用曲臂车采样?而当地的环保部门则要求企业必须安装采样平台,我们的环保工作重点是真正的环境污染上,让企业花费对环境污染、企业发展毫无帮助的地方是不太妥当的,近年来企业生存真的很困难。我们的环保工作初衷在发展真正的绿色GDP,而不是这种即使产生GDP也是没有价值的 GDP上。以上并不针对所有环保工作者,只是希望上级部门能出台一些政策解读类说明,避免下级执法人员自由行政,给企业发展造成困扰。 提交时间: 2022-05-17 15:02:11
回复日期: 2022-05-19 10:24 内容回复: 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采样位置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因此,根据烟道直径、走向不同,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位置往往处于离较高的位置。根据《高处作业分级》(GB3608-1983)规定,凡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作为高处作业。因此,在高处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时,若防护措施不到位,极有可能发生人员坠落风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4.2.3 ,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采样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并设有1.1m高的护栏,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1.3m。根据《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5.1,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必要时应设置采样平台,采样平台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地操作。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并设有1.1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250px 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200kg/m2 ,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m~1.3m。 因此,为保证监测结果准确和检测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建议有关企业按照规范设置采样位置、采样口和采样平台。
RTO炉蓄热体
RTO炉更换的陶瓷蓄热体 ,定性为一般固废还是危险废物? 提交时间: 2022-05-15 08:51:15
回复日期: 2022-05-18 17:30 内容回复 : 您好,对于你公司RTO炉更换的废弃陶瓷蓄热体,应根据企业环评和排污许可证确定属性;如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中未明确,则应由属地相应文件审批部门重新核定该废物属性。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025-58527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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