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50014332 / 18912631321 / 13308627502(武汉)

互动问答

烟气监测CEMS相关问题咨询
领导你好,打扰你们了。我想请问一下:省内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仪器量程应设置多少?校正用对应的标气瓶浓度应该如何选择? 提交时间: 2021-01-07 10:53:49
回复日期: 2021-01-11 18:24 内容回复: 您好: 仪器量程的选择应不影响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首先,量程作为影响自动监控设备测量的重要参数,需要变更的,须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变更备案信息,不得擅自改动。其次,量程选择应考虑执行排放标准、实际工况等情况,不应出现量程上限过低导致正常测量数据“触顶”的情况。第三,变更分析仪器量程后需同步变更数采仪、工控机等量程设置,保证传输数据的一致性。 对于校正用标气的选择,请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附录A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主要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方法”有关要求执行。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请问鉴定固体废物成分的有资质检测机构名单
在接管一家不锈钢破产企业时,发现厂区有一堆疑似水洗渣的固体废物,想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成分,以便合法处理 提交时间: 2021-01-05 10:39:35
回复日期: 2021-01-06 16:32 内容回复: 固体废物检测机构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本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资质认定。我省相关机构信息和检测能力可查询江苏省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平台(http://www.sujt.org.cn:8084)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咨询一下哪条法律法规规定焊接和打磨一定要配套收集处理设施
咨询一下哪条法律法规规定焊接和打磨一定要配套收集处理设施,跨城市环保局检查下来说焊接和打磨要配套移动式除尘器,由于企业法人是欧洲人,要求出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才接受修改意见。目前已知通过计算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综排标准,环评文件与验收也都通过审批。希望能有其他合适的法律法规规定,能说服外企法人。 提交时间: 2020-12-31 15:11:30
回复日期: 2021-01-05 15:07 内容回复: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硫化物和氮氧化物的,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装置,或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咨询纺织项目环评类别
我公司拟建流道布的生产,主要工艺:PET(涤纶长丝)—整经—经编—过水—轧水—烘干平整—分切—成品,行业类别属于化纤织造加工175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十四、纺织业,”不涉及“有喷墨印花或数码印花工艺的;后整理工序涉及有机溶剂的;有喷水织造工艺的;有水刺无纺布织造工艺的”,环评为豁免管理。问题一: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有生产废水排放,想咨询下,根据新名录,是否已不需要编制环评表,连登记表都不需要了?问题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中提到:“第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根据这个地方规章,有废水排放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那到底应以地方规章来考虑呢还是根据国家名录来确定是否应做环评呢? 提交时间: 2020-12-28 15:20:45
回复日期: 2020-12-31 15:18 内容回复: 您咨询的问题一,应根据项目主体建设内容及污水处理分别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判断环评文件类型,并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您咨询的问题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其中所指的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分类管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类型应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定。
请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需要行政许可吗?或者是环评之类的。
请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需要行政许可吗?或者是环评之类的。还是说营业执照内含固体废物处理即可? 提交时间: 2020-12-29 09:07:44
回复日期: 2020-12-30 09:30 内容回复: 您好,根据现行的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从事“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活动的企业不需要申领许可证。具体环境污染防治要求请按照项目环评和验收执行。
目前在第108页, 共有179页, 共有895条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106107108109110 下一页 最后一页 跳转到
一站式一体化EHS专业服务平台

咨询业务联系人:庄工  15250014332

邮箱:zhuanglingli@bofety.com

安全专家咨询:李工  18912631321

邮箱:decy@bofety.com

商城联系人:姜工  18013477896

邮箱:jiangting@bofety.com

网站地图法律声明
Copyright © 2024 苏州博富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19043284号-1. Designed by wanhu.